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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形象”绝不仅仅限于视觉效果

2012-7-12 14:50| 发布者: zhousong| 查看: 282| 评论: 0|原作者: 李辉|来自: 红网
摘要: 据《南方都市报》7月11日报道,日前,多名网友发帖质疑四川省大英县以“城市乱象治理”为名一刀切强制拆除防盗防护栏,认为这是面子工程。对此,大英县信访局均以相同内容回复,“拆除防护栏是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是 ...

 

    据《南方都市报》7月11日报道,日前,多名网友发帖质疑四川省大英县以“城市乱象治理”为名一刀切强制拆除防盗防护栏,认为这是面子工程。对此,大英县信访局均以相同内容回复,“拆除防护栏是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是县委、县政府的集体决策”,并已决定“临街面的防护栏必须拆除,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
  
  当“城市乱象治理”发展成为“全城拆除防盗网”的时候,“集体决策”并不能证明这个“一刀切”行动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即使后来变成“临街防护栏必须拆,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依然不是这么做的充足理由。
  
  城市美或不美,和防盗网存在着多大的关系,这一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官方不宜拿自己的看法替代他人的看法作出决策,更不可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人采取强制行动。公权力在这一点上倘若可以随意而行,后果将不堪设想——假如几年后县委、县政府再来个集体决策,认为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全体住户都应该装上某种统一的防盗网,这又怎么说?而这种可能性并不是没有。
  
  与此同时,我们知道,防盗网属于私产。官方要是真的觉得有必要拆除,唯一的可行之路就是和民众进行协商,包括取得意见的一致、落实拆除费用谁支付、协商是否对拆除有所补偿、准备采取什么办法进行防盗等等。这些步骤没有做就强令拆除防盗网,官方的角色,无疑是错位的。
  
  有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如果官方和民众协商,可以预计有一些民众会不同意拆除,这个时候官方该怎么办?答案其实很简单:如果大部分民众不同意拆除,那么就不拆除;如果大部分民众同意拆除,那么就拆除这部分民居的防盗网,留下小部分房屋的防盗网。官方或许有所疑惑:这么做,城市会美吗?民众给出的结果会告诉你,这样的城市最美——谁说城市美不美只能通过整齐划一来体现?谁说城市形象只能通过某种视觉效果来展示?
  
  一直以来,许多城市的管理者,习惯于用某种思维下的硬件来展现城市之美,而实际上,城市形象的良好与否,更多的是和软件有关。比如我国的香港地区,其也有凌乱的平民小屋,但人们因其高效、廉洁等,认为其比很多地方都要美。再如城市国家新加坡,很少人知道其是怎么管理防盗网的,但其国民爱清洁守规矩、政府执法严少贪腐等,赢得了国际性的美誉。
  
  城市形象的提升,终归得依靠市民的支持和努力。这方面,官方需要转变思维:一个百姓心存怨气的地方,城市形象肯定是不佳的;而只要民众安居乐业、官民和谐互动,这样的城市,其形象必然趋向提升。换句话说,一个城市大部分住宅整齐美观,只有少部分留有防盗网影响视觉效果,这样的城市的形象,恰恰要比不顾百姓反对换来的全部住宅都没有防盗网的所谓整洁统一,要令人感觉美丽、大度、可靠,并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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