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种房(编者注:市民、农民在国家建设已圈定的用地上违法建房,突击建房,索要拆迁补偿,称“种房”),家破人亡。”近日,一条出现在贵阳百花湖乡的标语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直呼标语太过雷人。昨天,百花湖乡政府村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贴出这个标语,主要是通俗易懂,让村民知道种房的危害性。(7月4日《黔中早报》) 类似的警示语可谓屡见不鲜。比如去年,为提醒旅客不受骗,深圳一车站近日在车站附近竖立警示牌,上书:“我靠,今天坐上野鸡车又被卖猪仔了,真没良心!倒霉,今天坐上黑车又被骗了500元,狗日的!” 警示语使用源于百姓的口语当然很有亲切感,但问题是在追求口语化生活化的同时,也要把握好警示语的“度”。这个意义上,“一人种房,家破人亡”,尽管初衷主要是通俗易懂,让村民知道种房的危害性,但采取辱骂与攻击的恶俗方式显然不妥。 人们生活中的那些牢骚,通常只发自浅层的直觉,表示一种感受,其中杂质很多。只有对牢骚进行醇化和提升,才能化为有益的建议。同样道理,“一人种房,家破人亡”,由于其中的牢骚成分太多,理性的成分太少,不仅无助于“种房”问题的真正解决,倒有可能人为地制造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致使“种房”问题更加恶化,就像以暴不能制暴、骂人可耻下流不能杜绝可耻下流一样。 当地乡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多次劝告村民不要私自“种房”无效的情况下,出于义愤这类人之常情,私下骂不听劝阻的村民几句,以解心头之恨,可以理解。但如果原汁原味地将“一人种房,家破人亡”搬到警示牌上,首先是将政府管理者降到了非理性的层次,其次还不能不让人产生某种联想,比如:是不是政府部门为了图管理方便,在黔驴技穷之后,就用“一人种房,家破人亡”等不文明语言相见,以此达到什么目的。 立于公共场所的警示语不说应该具有诗一样的语言,具有强烈的感召力,至少不能恶俗,不能对乡村文明和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破坏。毕竟文明和道德建设,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同心合力的努力,更需要政府部门在理性的层面上一步一步扎实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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