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交通运输等三家部门针对出租车行业存在的劳资矛盾等问题,将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调研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实施涉及到驾驶员报酬、承包费标准、出租车价格等方面的长效措施。
此举意味着,我省出租车“台班费高”、“驾驶员连轴转”、“打车费高”等种种顽症将被逐一破解,广大市民将有望获得更加“高质量、低消费”的乘车服务。
宰客、甩客等乱象增多
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省共有1.7万余辆出租车分布于全省85个市、县(区);作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的出租汽车,是城市的一个“窗口”和“名片”。
可是,随着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的劳资纠纷日益突出,加之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出租车驾驶员在报酬低、台班费高等问题下滋生宰客、甩客、拼客等“欺客”行为。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贵阳市出租车管理部门接待的投诉来电及来访最多时一个月可达上百起。
据介绍,我省现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131户,其中包括95家挂靠公司和出租车个体经营户5602个。此外,4万多出租车驾驶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大多数地区以当地失地农民、城镇无业居民、企业下岗职工、返乡和外地务工农民为主。
出租车经营方式繁多
据介绍,目前我省出租汽车存在公司经营和个体经营两种经营模式。其中,公司经营又分为三类:属于出租车企业经营的,是采取与驾驶员签订承包合同,驾驶员按月向企业缴纳承包费,驾驶员自行承担加油、修车等费用,每月收入的余额为驾驶员的收入,一些企业没有为驾驶员缴纳社会基本保险金。
为此,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近日出台《贵州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围绕出租汽车行业劳资矛盾、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等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出租车公司组建工会
根据《贵州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相关部门将组建“贵州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今年6月—12月期间,由各地对现有出租汽车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调研并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破解行业重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
针以大量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经营和个体经营的实际,我省各地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合同。其中,对已经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的企业,要求在2014年实现企业与驾驶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为驾驶员缴纳社会保险率达到90%以上。
各地工会将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组建工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力争今年之内出租汽车企业的工会组建率达到80%,并要求最大限度使员工加入工会组织。
各地制定合理的承包费标准
此次将重点制定合理的承包费标准,要求各地对出租汽车经营成本进行核算,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原则,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经营承包费用。
全省各地将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国务院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负担。
各地要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实行运价与燃油价格的联动,通过调价疏导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对运输成本的影响,保持与城市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
其中,对因成品油价格调整,通过财政补贴、减免费后不能弥补出租汽车增加的运营成本,起步价在5元以下的,将按法定程序适当提高起步价等疏导价格矛盾。
对提高起步价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予以化解,具体标准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此外,我省将探索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制度,通过实行驾驶员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手段,使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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