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价局公布了201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材的零售价格,对各大出版社的各科教材零售价都作了规定。
省物价局指出,各地新华书店和物价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后公布的教材零售价执行,不得多收费用。学生或家长可以在省物价局的官方网站(www.gz12358.gov.cn)查询所用教材价格,发现不按规定价格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另外,为规范教辅出版发行市场价格行为,我省经评议公告的教辅将执行国家基准价。出版单位须严格控制教辅用纸、印张,坚决纠正封面覆膜、用纸过精、留白过多、印制华美等变相加高教辅价格的行为。鼓励出版发行单位向贫困学生赠送一定数量的教辅。
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新闻出版、教育部门于每学期开学后对各校选用的经评议公告的教辅价格执行和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定价标准或变相提高定价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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