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贵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了《贵州省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方案》。据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将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据介绍,该《方案》把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同时,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据悉,当前,贵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比例:一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二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8%。
三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5%;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
据悉,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得再收取学费。
解读 严肃查处幼儿园乱收费
据介绍,我省将重点抓好《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幼儿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落实。
依据相关政策,我省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对于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取费用以及向家长收取与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解读 重点检查择校热点学校
从今年起,各市(州)所辖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面向全省招生(民族班、宏志班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除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招生指标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到2015年不低于60%。
省治理办将重点对市(州)中心城市择校热点学校的“小升初”环节进行督办检查。对于学校办的“占坑班”、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等乱收费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同时,各市(州)教育部门要制定专项计划,确保到2017年底,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底,全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15年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减少到当年招生人数的10%以下。
解读 学校无偿代购教辅材料
据介绍,近期,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全省将成立由各方组成的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市(州)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委员会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的原则,将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
我省将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对于利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编写有偿使用教辅材料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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