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贵州省 2012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开始报名.doc
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高中“宏志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办、教育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1、班级设置。继续资助2010级、2011级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开办2012年新一届高中“宏志班”2个,资助学生100名,具体由贵阳实验三中、贵阳市清华中学承办。 2、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学杂费和住宿费由承办学校全部减免。 3、资助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成绩优异、品德优良、家庭困难的贵州籍学生。资助重点是双农贫困子女、困难下岗职工子女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家庭困难标准为: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380元以下。 思想品德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共青团员;获得学校及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相关奖项的学生;学校对学生的思想品德鉴定等。 学习成绩考核指标:本年度中考成绩能够进入所在市(州)前50名或是所在县(市、区、特区)前10名。 4、招录范围。贵阳实验三中面向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西南州招生;贵阳市清华中学面向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招生(招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报名、审查和录取程序 1、网上申报。报名开始时间 贵阳实验三中 邮箱:syszhzb@126.com;联系人:伍老师、朱老师;办公室电话:0851-8640305、8640304,移动电话:18285077442、18285030297。 贵阳市清华中学 邮箱:614653367@qq.com;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室电话:0851-3851955,移动电话:13885084711。 承办学校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填写《2012年高中“宏志班”申报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 2、资格审查。各市(州)文明办、教育局要及时登陆贵州文明网、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和承办学校网站查阅本地学生报名情况,并按照层层把关、逐级申报的原则,组织好辖区内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于 3.招生录取。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纳入拟录取范围,在此范围内根据分配名额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有不足名额数,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和承办学校进行商定后,调剂录取。各地学生只占用本地招生名额,只在本地学生内参与评比。同等分数,优先录取家庭情况困难者;家庭困难情况相同,优先录取分数高者。录取名单将在贵州文明网、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承办学校网站上公布。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未被“宏志班”录取的考生,可照常参加其他学校招生。 三、日常管理 1、各地文明办、教育局要与“宏志班”学生及其家庭保持联系,共同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 2、承办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宏志班”的管理,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受助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的信念,引导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省文明办参与对考生的录取,对申报过程、招生、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划拨“宏志班”学生资助经费。省教育厅负责提供“宏志班”申报学生中考成绩及在当地的排名情况,对符合“宏志班”条件的考生进行招录。承办学校具体负责学生管理和教育,并及时报告学生情况,管理学生档案和资料,配合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的调研和宣传。 4、考生要严格遵守报考承诺:如被“宏志班”录取,个人学籍档案将与“宏志班”承办学校绑定,不得转移或变更,不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入学后,要努力学习、遵守纪律,不转学、不退学;若违反承诺约定,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高中“宏志班”招生信息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学校进行公布,让广大群众、师生知晓资助政策,扩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2、 各地要做到资格审查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确保资助经费用到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文明办(0851—5892869、5893279) 省教育厅(0851—5285464、5285513) 附件1:贵州省2012年高中“宏志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2年高中“宏志班”学生申报表 附件3:2012年高中“宏志班”申报学生名单汇总表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文明办 贵州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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