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每年5月1日为自治州成立纪念日,全州放假2天。”),现将2012年清明节、劳动节、“州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
“州庆”放假时间为:4月28日(星期六,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上班)、5月2日(星期三),共2天。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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