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征集校歌、校徽公告
校歌、校徽是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树立学院良好的公众形象,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弘扬办学传统,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我院亟待创作出独具特色的校歌和校徽,提升学院精神文化内涵,推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歌、校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社会各界
二、征集时间:2012年3月15日一4月15日
三、投稿要求
(一)校歌 1、校歌要反映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反映学院定位和发展目标,充分展示学院历史底蕴、时代特征与未来,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热爱校园。 2、校歌要体现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文体上须采用散文诗,语言简洁凝炼,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曲谱激昂向上,易学易唱,宜于广泛传唱。也可以只提交歌词。 3、歌名及歌词需附简要创作说明、典籍出处以及相关注解。
(二)校徽 1、校徽的设计应体现我院办学的文化积淀,体现学院的办学精神、体现职业教育精神、体现学院师生的精神面貌和理想追求。 2、校徽设计应主旨鲜明,寓意深刻,简洁庄重,构思新颖,易于辨识,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较强,不雷同。 3、作品应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并要用文字说明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所代表的含义;徽标中所用中文请用简体字,亦可用中、英文对照;作品请附100字左右创意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4、作品应有较强的延展性,便于制作,易于在各种媒体上、印刷品和其它载体上应用。
四、评选程序 1、学院组织校歌、校徽评选专家组,对符合征集要求的应征稿件进行初审。 2、入围作品在院内公示,并通过讨论会、座谈、投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询全院师生意见;在充分尊重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校歌、校徽评选工作组提出校歌、校徽推荐方案报学院研究讨论,确定最终方案。 3、通过后的校歌、校徽以学院文件正式颁布,并在院内外媒体上发布。
五、奖励办法 校歌、校徽选拔入围作品,学院给予以一定的奖励。
六、投稿方式 1、校歌、校徽投稿以书面(A4纸打印)或电子邮件方式,来稿请注明“校歌、校徽征集”字样,并附作者真实姓名及单位、电话、邮编等详细联系方式。 2、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凡投稿作品,一经采用,支付稿费后,作品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学院所有,学院有权修改并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5、稿件请寄: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 邮编:562400,联系电话:8718002 ,电子邮箱:qxnzyxcb@163.com。
特此公告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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