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乡镇(街道办)开发公益性岗位推荐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 为迎接我省第六届旅发大会的胜利召开,让全市人民以振奋的精神和崭新的面貌迎接省内外宾客前来观光游览和投资发展,保证我市在旅发大会召开期间,城市社区和乡镇(街道)镇容镇貌秩序井然、环境整洁、卫生达标,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及社区开发一批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保洁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推荐安置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现将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 (一)聘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市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经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7、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岗位及数量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为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保洁等,共计220个。全部用于推荐各乡镇(街道办)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27日。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兴义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报名(地址:沙井北路3号),填写《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免冠照片5张;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1)残疾失业人员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城镇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应聘人员对照相关应聘条件,每人只能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中的一类,若报名应聘某一岗位的人数超出计划招聘数,所报岗位未被聘用,愿意服从调剂到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 4、资格审查:兴义人力资源市场将报名人员资质初审后,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上岗。 (四)体检 本次招聘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推荐应聘本岗位未被聘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兴义党建网、兴义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乡镇(街道办)、社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通知,兴义人力资源市场将聘用人员介绍到用人单位聘用上岗。用人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察机构备案,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关系。同时,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送兴义人力资源市场备案一份。 二、工作内容 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公共环境绿化岗位主要从事城市社区、乡镇(街道)绿化养护工作;公共设施维护岗位主要从事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公共场地清洁卫生和保绿工作;公共卫生保洁岗位主要从事城市社区、乡镇(街道)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公益性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标准为: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人/月/1200元,大专生人/月/1100元,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人/月/1000元。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后,财务人员按月或季度凭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清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资金审批划拨手续。 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后,可申请社保补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负担。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社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前往兴义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报名登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8月10日前将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束,8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推荐上岗。 五、监督 本次公益性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和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监督举报电话: 0859-3222471。 六、其他 本公告由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5612 3223542 附:《兴义市2011年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一览表》 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章)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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