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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发博文诽谤学校领导 法院判令并公开致歉

2011-4-21 08:58| 发布者: BoA| 查看: 970|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 (李鸿光)一名中学教师因岗位调动而对校领导心怀不满,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发表博文诽谤对方。日前,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决他删除在相关网站的全部涉案文章,消除影响,并在相关网站上连续7天发布公开赔礼道 ...

  本报讯 (李鸿光)一名中学教师因岗位调动而对校领导心怀不满,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发表博文诽谤对方。日前,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决他删除在相关网站的全部涉案文章,消除影响,并在相关网站上连续7天发布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查。

  2008年9月,初中语文老师常熙被学校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此后至去年7月,常熙先后在多家网站个人博客上发表题目为 《我的五大问题》、《公开信》等博文,还在学校公告栏张贴文章,上述文章都称某校领导文凭造假、打击报复教职员工,还形容该领导“耷拉着眼皮,一副永远都睡不醒的样子”,“死鱼眼上翻着,眼白?人,吊眉竖立”等。

  去年5月,这名校领导将常熙告上法庭,要求删除文章并赔礼道歉。常熙在法庭上辩称,其在博客中发表的文章真实地描述事实,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情,真实地表述自己的见解与要求,没有侮辱与诽谤,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常熙发表的文章内容是真实的,他的行为已构成诽谤。鉴于他主要通过网络博文的方式传播,还散发其博客地址,扩大非正常影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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