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电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依法、科学和民主,为有效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建立法治政府,贵州省出台政策,将对重大决策实施"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并行监督机制。
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将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建立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行政政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
为能有效规避政府"决策风险",贵州省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此外,贵州省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跟踪和评价,及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重大决策未经集体讨论,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该纠正的错误决策不及时纠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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