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黔劳社厅函[2009]14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发〔2010〕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黔人社厅发〔2010〕40号)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委[2010]3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0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专业不限。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已推荐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从公益性岗位辞职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日-30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到兴义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报名(地点:兴义市沙井北路3号),填写《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就业失业登记证》(属农村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4、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报名登记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取面试成绩前20名人员在兴义党建网、兴义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体检 面试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面试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当进入体检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该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六、聘用及待遇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通知,兴义人力资源市场将聘用人员介绍到用人单位聘用上岗。用人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察机构备案,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关系。同时,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送兴义人力资源市场备案一份。 (2)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4)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标准为:本科生人/月/1200元。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后,财务人员按月或季度凭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清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资金审批划拨手续。 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后,可申请社保补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负担。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成立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田 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罗方谦(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副主任) 肖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何 敏(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副主任) 林 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勇(市国税局副局长) 汤若楠(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聘用评审组,具体负责人员聘用相关工作,组长由罗方谦兼任,副组长为何 敏、林 红、王 勇、 汤若楠,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2471。 九、本公告由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7765 3225612 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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