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出台 奥赛一等奖高考加20分
金黔在线讯 备受关注的2011年高考贵州省考生加分照顾政策“出炉”。记者昨日从省招考中心获悉,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高考政策照顾项目基本无变化。共有六大类考生可获政策照顾,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外,不享受其他政策照顾。
省优生加20分,
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0分
第一类: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
1.普通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总分加20分;
2.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3.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4.高中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5.高中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须出具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总分加20分。
第二类: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通过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并认定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考生,总分加10分。
第三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贵阳市(三县一市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三类考生,
可享受省内高校加分
第四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所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赛区一等奖者,总分加20分;
2.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总分加10分;
3.侨眷考生,总分加10分。
父母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子女可降10分投档
第五类:在我省三个自治州所属各县(市)及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连续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汉族干部、公办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其子女高中阶段在上述地区就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审查公示后,考生报考第二批本科省内高校,总分低于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的,且所报考的省内高校投档线为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向该省内高校提供该生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凡已调离上述地区或其子女高中阶段未在上述地区就读的,均不得享受此项政策照顾。
同等条件下,
三类考生可获优先录取
第六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地级表彰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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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解答:申报享受政策照顾项目的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时按照申报的政策照顾项目认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照顾资格审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届考生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当地县级招生办,往届考生由本人在其高考报名地县级招生办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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