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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与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

2011-3-15 19:00| 发布者: 宇宏| 查看: 1385| 评论: 0|原作者: 罗贵兰 余超|来自: 金州在线
摘要: 金州在线讯 “举办这样的活动真好,极大地方便了我们市民投诉和咨询,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兴义市区的刘女士一边向现场“受理投诉组”的工作人员仔细诉说她在家电公司购买的电视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一边感 ...

金州在线讯  “举办这样的活动真好,极大地方便了我们市民投诉和咨询,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兴义市区的女士一边向现场“受理投诉组”的工作人员仔细诉说她在家电公司购买的电视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一边感慨地说。特地从顶效赶来参加这次活动,正在填写投诉和举报相关资料的先生也在一旁不住的点头称是,他要投诉一家手机经销商,让工商部门为自己维权。

 

在第2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315下午,由州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兴义市街心花园举行。活动内容包含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真假商品鉴别、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宣传咨询活动。

 

前来投诉的世女士说:“我感觉作为工商部门来开展活动,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很得人心的一件事,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今天到这里来投诉的目的,也是相信工商部门能帮助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旨在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保护消费者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2011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与民生”市场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从而提高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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