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6日电(记者李忠将)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贵州春运期间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并将这一行动向农村地区延伸。
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贵州省将2月7日、2月12日、2月16日作为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异地用警方式,组织开展查缉行动,减少执法干扰。县级公安交管部门组织以查处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为主要职责的机动执法队伍,在午后、晚饭后和凌晨等重点时段,安排查处酒后驾驶的专门行动。 同时,各地要在继续保持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基础上,向农村地区延伸勤务部署,及时掌握农村赶集赶场、婚丧嫁娶等活动信息,调集警力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行为。 在饭店、餐馆、酒吧等易发生酒后驾驶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张贴提示招贴画,开展温馨提示,鼓励餐饮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职责,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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