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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百岁老人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2010-9-16 10:50| 发布者: xiaomian| 查看: 1428| 评论: 0|来自: 宣传部
摘要: 州宣通〔2010〕号 关于举办“百岁老人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顶效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民政局,老龄办,摄影家协会: 2010年10月16日是我国第22个“中国老人节”,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 ...

州宣通〔2010〕号

关于举办“百岁老人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顶效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民政局,老龄办,摄影家协会:

 

20101016是我国第22个“中国老人节”,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展示环境宜居,寿星日众的黔西南,经研究决定举办“百岁老人摄影展”,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情系百岁老人

 

二、主办单位:州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州民政局、州老龄办、州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内容:

 

1、即日起至930,征集全州百岁老人人像艺术摄影作品、百岁老人全家福摄影作品和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百岁老人的摄影作品。

 

22010年“中国老人节”期间举办“百岁老人摄影展”。

 

四、作品要求:作品数量不限,拍摄方法不限,色彩不限。作品要配图片说明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人像艺术摄影作品要撰写每名百岁老人的简要情况介绍,内容包括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职业情况、生活环境、长寿经验等。

 

五、投稿方式:可直接邮寄到州摄影家协会,地址:兴义市兴义宾馆“百岁老人”摄影作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方平,联系电话:0859-3111279(座机),13985396726(手机),邮政编码:562400,或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至489399102@ qq.com

 

六、其他事项:

 

1、参展作品应避免涉及有关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

 

2、本次摄影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3、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给予适当稿酬;

 

4、展览结束后,主办单位可将参展作品用于非营利性活动使用。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顶效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和民政局、老龄办、摄影家协会等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紧密配合,立即核实本地百岁老人的情况,并立即组织摄影界人士抓紧拍摄,及时报送州组委会。

 

                      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2010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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