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八月八”、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苗族传统节日“八月八”放假时间为: 9月15日(农历八月初八,星期三)放假1天。 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值班,确保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和信息畅通。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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