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乐 毅为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金 涛为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成学为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云桓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天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孟保琼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登高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罗玉兰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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