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宣通〔2009〕29号 关于举办“山水长卷·水墨金州” ----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金秋诗会的 通 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州党发〔2009〕14号)的安排部署,决定举办“山水长卷·水墨金州”----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金秋诗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承 办:黔西南州文化局 黔西南州广电局 黔西南州文联 黔西南州作家协会 黔西南州诗词楹联学会 黔西南日报社 黔西南电视台 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 成立“山水长卷·水墨金州”----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金秋诗会组委会。 主 任:杜 丹(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州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李泽春(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祥国(州文化局局长) 方 俊(州广电局局长) 田刚毅(州文联主席) 董朝阳(黔西南日报社社长) 赵克难(州广电局副局长、黔西南电视台台长) 张元华(州广电局副局长、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泽春(兼),办公室成员:彭殿基(州作家协会秘书长)、袁泽达(州诗词楹联学会副会长)、龙瑞见(州委外宣办干部)。 二、活动内容: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诗词创作比赛,第二阶段为诗歌朗诵会。 三、活动时间: 1、诗词创作评选活动时间:2009年7月下旬至 2、诗歌朗诵会时间:9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四、诗词创作比赛征稿细则: 1、参赛对象:不限。 2、征稿题材:歌颂黔西南州风光、历史、人文,歌颂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黔西南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巨大成就。 3、征稿体裁:传统诗、词、曲;新诗。 4、征稿要求:传统诗中的古风、排律不限句数,新诗不限行数。创作时间不限,是否发表不限,但在州级以上诗词比赛曾经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比赛。传统诗词曲旧韵不限,但在同一首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用16开纸打印,横排,标准简化字,律、绝两句一行;古风、词、曲连排,过片空两字。新诗每句一行。参赛作品须署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通联内容。 来稿请寄:兴义市沙井街州委大院----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金秋诗会大赛办公室”,邮编:562400,邮箱:longruijian_001@163.com,联系人:龙瑞见,联系电话8700640。 5、征稿时间:即日起至 6、奖项设置:设一等奖2名(传统诗词曲和新诗各1名);二等奖4名(传统诗词曲和新诗各2名);三等奖6名(传统诗词曲和新诗各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诗歌朗诵会: 9月下旬在兴义举行,由组委会遴选作品,组织朗诵会。 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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