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在政府大厅或某部门大门口,给烟酒行打电话购买高档烟酒,等拿到对方送的货后再玩“失踪”,短短两个月作案15起。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我是××部门的,我要两盒顶级燕窝。”去年11月4日11时,32岁的李某给某药店打去电话,声称自己要给某市领导送礼,让对方送货到石狮市市政府一楼大厅。药店老板一听,当即让店员送去两盒价值2万多元的燕窝,接过燕窝,李某让对方先在楼下稍等片刻,回头再付款。不料,李某上了电梯后,从另一个楼梯开溜。 据法院查明,2008年9月至11月间,李某窜至晋江、石狮以及泉州丰泽区等地,以相似的手法诈骗15起,总案值10.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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