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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秦皇岛市民可享受对方城市公积金贷款

2009-4-24 11:04| 发布者: BoA| 查看: 892| 评论: 0

  本报记者栾云鹏

  现在秦皇岛和北京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到对方城市购房,已能享受异地公积金贷款,但不少市民对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细则还存有疑问,记者昨日专门就此向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咨询。

  据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秦皇岛市民如果要在北京买房,需要先在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照北京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相关业务。借款人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书、借款人的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等。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为30年,利率为全国统一利率,5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3.33%,6年至30年为3.87%,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北京市民如在秦皇岛买房,贷款额度与北京略有差异。目前秦皇岛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利率与北京相同。贷款额度为购房实际金额的70%以内,二手房为60%以内,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贷款利率为:1至5年3.33%,6至30年3.87%。

  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两地公积金互通可让更多的北京人参与到秦皇岛的房地产市场中来,盘活其房产市场。

  市民如果对京秦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有疑问,可向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35-3047345、304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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