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科峰 实习记者刘晓静)截至昨天,天通苑社区北一区地下停车场仍有部分自行车未被居民领走。4月7日,天通苑社区方佳物业公司将居民停靠在北一区门口岗亭附近的百余辆自行车一搬而空,随后引发众多居民的质疑。对此,物业方称,事因居民停车地点为消防及人行通道,车主可凭本人有效证件领车。 天通苑东一区居民王先生称,4月7日上午,他和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去天通苑城铁。抵达城铁站口后,他将车停放在北一区门口岗亭附近。当天下午下班后,他发现自己的爱车已不翼而飞,同时消失的还有平时停放此处的百余辆各式自行车。王先生随后四处寻找,但仍未发现爱车踪迹,“会不会是被小偷偷走了呀?”王先生因此十分担心。 在四处寻找时,王先生发现,岗亭门口贴着一份告示,称停放在此处的车已被物业公司收走,请居民与物业联系取车。“这里也没说不让停车呀,好端端的收我们的车干什么?”居民们对此很是疑惑。 昨天,方佳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北一区岗亭附近是小区内的道路,应用于做消防通道和人行道,并非自行车停车位。最近,不少自行车在这里一放就是几个月,有的甚至直接停在道中间,严重阻碍交通。他们这才决定对车辆进行清理,将所有自行车先挪到附近的一处地下停车场,并在岗亭张贴相关通知,居民们可以凭本人有效证件领车。 昨天下午,大部分居民已领走了自己的车辆,但有居民认为,物业是否有权将此处停放的车辆随意搬走,仍存争议;并且他们也不知道以后上班将车停放在何处。 对此,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如果居民停放自行车的地点的确为消防通道或人行通道,那么小区物业有权对这些车辆进行清理。但小区物业事先未充分告知居民,此举有失妥当,“如果事先及时通知,会更加人性化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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