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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举报后被逼写保证书表明自愿补课

2009-4-9 10:13| 发布者: BoA| 查看: 601| 评论: 0

  社会视点

  因举报学校在清明节期间补课,校长找学生谈话并要求其写保证书称“自愿补课”。昨日,举报人、武汉十一中学生小明(化名)认为有关部门泄露他的身份信息,导致他受到学校处理。硚口区教育局综教科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长江商报记者 周琦

  学生:2日举报补课3日校长单独谈话

  “不知道我举报学校补课的事是怎么被学校知道的。”小明是武汉十一中高二学生,他对记者说,“按规定清明节期间放假3天,但是学校表示清明节期间要补课2天。高二是非毕业班,按规定是不准补课的,为什么学校还要违规补课?而且,学校收了补课费,也不开发票。”

  因对学校在清明节期间补课不满,2日,小明到硚口区教育局对补课进行举报。3日,该校校长在上课时把小明叫到办公室进行谈话,要求他写一份保证书,表明自己是自愿补课,如果不写就不用上课,并要求其在4月6日上交保证书。

  6日,该校仍然在补课,小明向武汉市某电视台投诉,该台记者到学校进行了采访。小明表示,校长对此非常恼火,当日上午最后一节课,校长再次找他谈话,并表示如果他不愿意写保证书就交出校牌,由于他不愿意交校牌,双方争执时发生了肢体接触。他几次想从办公室出去,校长都将门堵住不让他出去,直到中午12时学校下课后,当其他老师来了以后校长才平静下来,他才得以离开校长办公室。

  小明感到疑惑,“我到教育局举报学校补课,校长是如何知道的?教育部门是否泄露了我的身份信息?”

  校长:6日在校门口“看到的”投诉学生

  昨日下午2时,记者来到武汉市十一中采访。校门口条幅飞扬,祝贺校长陈顺平获得硚口区突出贡献人才奖。

  该校校长陈顺平表示,他得知小明投诉学校补课是在6日,当时有媒体记者到该校采访,他发现小明在学校门口和记者碰头时,才知道是小明投诉了学校补课,并不是硚口区教育部门透露了投诉人信息。

  “他经常投诉学校补课。”陈顺平表示,从初中开始,这名学生就多次投诉学校补课,他表示,由于其他学校都在补课,该校如果不补课,不仅家长会怕孩子跟不上,学校也无法完成课时,补课实属无奈。

  他表示,这名学生的家长是支持补课的,还背着孩子交纳了补课费,而这名学生也参加了补课。“我确实找这名学生谈过话,并让他写保证书,要么写自己自愿参加补课。要么就写自己不愿参加补课。我把保证书写好让小明签字,可是小明就是不签字。”随后,陈校长让小明交出校牌,阻止小明在补课期间进入学校,“补课完了正常上课时间会把校牌还给他”。

  陈顺平表示,事后,他已经和学生家长进行了沟通,这名学生可能是在学习、生活过程中遭遇了一些挫折,由此对学校不满才多次投诉。

  ◇部门说法

  教育局:不会透露投诉者信息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硚口区教育局。该局综教科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教育部门接到投诉后不会透露投诉者的信息给学校,投诉人信息也是应该得到保护的。她表示该局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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