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全州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州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03人,提起公诉2681人。针对故意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抢夺等六类犯罪突出的情况,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批准逮捕上述六类犯罪案件1027件1632人,提起公诉1071件1588人;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始终贯彻“严打”方针,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员137名。仅王其平、王龙刚二人为头目的两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4人,目前该案正在抓紧审查起诉。
一是加强配合,确保打击力度。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和配合,积极派员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密切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案件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做好证据审查甄别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州院注意加强对基层院报备的群体性事件引发的逮捕案件的严格把关,依法纠正基层院作出的不当逮捕决定案件2件12人。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力求做到宽严合法,注重效果。对没有逮捕必要的52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171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予起诉。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立足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办案开展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积极做好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不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认真进行回访考察,一年来共回访186人次。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
全州检察机关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立足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做到惩治有力,预防有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案件7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2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2人。
一是充分发挥州检察院办案的主体作用,强化侦查一体化办案和对下指导工作力度。采取领办、参办、督办和异地交办方式,有力推动了全州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二是在确保办案规模和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大案43件54人,占立案数的70.5%,要案4件4人。立案查办了普安县人民政府万高山受贿15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36万余元和刘志宏受贿等要案,这些案件的查办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切实加大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共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4件38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0件41人。四是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到机关行业、系统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到相关单位召开案件分析会13次,上法制课54次,接受教育万余人,州县两级检察院负责人到相关单位作警示教育10余次。我院向州委报告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后,州委书记、州长高度重视,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警示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
(三)依法打击晴隆县非法滥采金矿的犯罪行为。
在晴隆县黄金矿山非法开采治理整顿工作中,省、州相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州检察院指派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先后共抽调两级院干警数十人参加调查工作。目前,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案10件11人。其中受贿8件8人,滥用职权2件3人。涉及县级干部5人,科级以下干部6人。立案侦查了黔西南州直属机关闫宪宝等人涉嫌受贿案件及晴隆县黄金局杜碧文等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权钱交易窝案串案。对公安机关以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报捕的32人,经审查批捕25人,不批准逮捕7人。部分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面履行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95件104人,依法纠正漏捕40人,追加起诉19人。二是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6人,在已有抗诉结果的案件中,改判4件。三是贯彻落实高检省院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2008年11月26日州人民检察院驻兴义监狱检察室正式挂牌办公。全州共监督看守所催办临近超期案件261件623人。全年公、检、法三机关无超期羁押案件。对8个看守所2004年底前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检查,无羁押而目前仍未审结的案件;无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超过三年的案件。受理公安机关、监管单位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7件7人,起诉6件6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四是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后立案64件,提出抗诉3件,提请省院抗诉1件,办理公益诉讼15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是我州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一个创新,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受理人民群众控告来信来访272件,受理申诉171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1件,受理举报线索231件,全部依法处理。二是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专项工作。州检察院制定了《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所有院领导包案具体负责,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逐级签订责任状,把案件落实到人。全州重点排查出涉检重信重访案件9件(含省院督办5件),中央政法委交办的责任倒查案件1件共10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结。特别是中政委交办的案件,州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由一名副检察长任组长,抽调精干警力,在省检察院督导组的指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指示,认真开展复查及责任倒查工作,做到了息诉罢访,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三是认真开展领导大接访专项活动和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人员189件332人。在大接访活动中共接访112件229人,都按规定处理,无一积压和滞留,其间对省院交办的4件案件也做到件件有落实。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全州无一例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强检工作。
进一步加大全州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及应用,建成了电子警务区、审讯监控指挥中心和机关内部局域网,开通州检察院二级专线网、各县市检察院的三级专线网、局域网、IP语音电话,建成并开通省、州、县检察院之间的机要通道。对州检察院50岁以下干警和县市院部分干警分期分批进行了电脑培训,参训干警基本通过国家计算机操作一级考试,为推进信息化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一是健全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机制,注重对程序及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二是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工作制度、办案规程等,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三是深入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邀请省检察院技术处领导对我州各县市检察院30余名干警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培训和考核考试,参训干警全部取得了录制资格,共完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84次,刻录光盘174张,为自侦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四是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2008年10月全州各县市检察院完成了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全州共受理“三类案件”8件9人,结案7件8人。全州检察机关“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全部进入监督程序。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2008年8月州院对全州八县、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考察,对各基层检察院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八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向州检察院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抓好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全州各县市检察院61名党组成员均向州院作了述职述廉报告。制定《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实施办法》,成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对各县市检察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2008年,共受理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6件5人,经查属举报失实。二是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普遍开展业务练兵,在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应用、出庭技巧等方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促进业务技能的提高。邀请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州民族师专等单位领导进行十七大精神、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公务员计算机信息化等方面的知识讲座,使干警拓宽视野掌握更多的相关知识。高度重视司法考试的引导和培训工作,组织60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 有20人通过,此为前六年通过人数的总和。完成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37期553人次,促进了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了执法能力。三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省州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统一安排,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州检察院领导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指导活动的开展。组织了州检察院全体干警和县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191人参加“大学习、大讨论”脱产培训5天。通过学习讨论,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领会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了坚持和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加深了对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重大理论问题的正确理解和认识。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做到“两促进、两不误”,推动了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四是继续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切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以检察机关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为主线,与《黔西南日报》联合开设“检察机关重建30周年”宣传栏目,创办《金州检察》,加强检察业务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两个集体和一名干警荣获二等功。全州检察干警为四川和望谟灾区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14.5万余元。州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对州检察院在信息化、装备建设和办案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州检察工作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新的进展,对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二是现有法律对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规定较为原则,影响了法律监督效果;三是少数检察干警的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四是全州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人员编制短缺、办案力量不足、检察官断档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将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不懈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工作安排意见
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批捕起诉和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涉检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慎重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信访工作。
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严肃查办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注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性。
三是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五是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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