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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用能企业复产

2009-4-6 10:59| 发布者: 网站编辑| 查看: 735| 评论: 0

  本报讯 针对当前我州高用能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遇到的困难和面临的困境,州经贸局把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减轻企业负担,千方百计帮助停产企业较快恢复生产上来,近期向州政府提出了关于帮扶高用能企业的对策措施建议,得到州政府肯定,州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部分高用能企业坚持生产的意见》。

  4月3日,州经贸局在兴义供电局召开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主持高用能企业生产工作会议,州县市相关部门领导、全州高用能企业主等5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州经贸局局长向和刚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后指出,种种迹象表明,一场经济大发展的潜流正悄然到来,我州又顺应潮流出台了支持企业复产的优惠政策,高用能企业一定要紧紧抓住经济复苏前的机遇,尽快恢复生产,从而确保全州工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

  州政府《关于支持部分高用能企业坚持生产的意见》从政策、资金、税收、融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一是从售电环节上给予支持,调整电费收缴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二是从资金上给予支持,对目前困境下仍然坚持生产的高用能企业,州、县(市)两级财政给予资金补贴;三是在税收上给予支持,针对当前高用能企业资金紧张、停产面大的状况,对按时缴纳税收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按程序向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税收;四是融资上给予支持,建立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专项资金的建立,解决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和技改资金贷款贴息、企业电费结算暂借等具体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激活产业链,促使煤、电、冶(企)良性循环,预计4月份全州工业经济将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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