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体现州委重视基层、关心基层干部、激励基层干部建功立业,逐步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良性互动的正确用人导向,经州委研究决定,从全州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中采取考试、考察、推荐(以下简称“两考一推”)的方式公开选拔一批副县级领导职务干部到州直机关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额 此次“两考一推”选拔副县级领导职务干部的数额为13名。 二、参加人员的范围和资格 参加人员的资格为:2008年6月及之前担任正科级职务或2005年6月及之前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参加人员的范围为:2009年3月5日(即“两考一推”工作方案下发各县<市>征求意见之日)在任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县级领导兼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其是否参加,取其自愿。 下列人员不予参加: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②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拔任职期限未满的;③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笔试、面试时间 4月下旬进行笔试,5月上旬进行面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党史党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内外重大时事、机关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为闭卷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县级领导岗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综合成绩的设定 综合成绩由民主推荐分数、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和任职加分四个部分组成。其中民主推荐分数占30%、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30%。任职情况另外加分,任职加分分数根据参加对象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时间长短和所在乡(镇、街道)类别确定。计算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加分条件 1、以参加人员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岗位累计任职的月份加分,每任一个月加0.05分,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计算任职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5日。 2、以参加人员2009年3月5日所在乡(镇、街道)的类别进行加分。“非边远贫困乡(镇、街道)”不加分,“A类边远贫困乡(镇、街道)”加1分,“B类边远贫困乡(镇、街道)”加0.5分。 以上两类加分累积计算。 七、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各县(市)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对本地参加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州“两考一推”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根据审查情况发放准考证。 2、民主推荐。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分别召开领导干部会,根据确定的名额,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推荐。 3、笔试。笔试预计设置10个考场,应试对象由计算机随机确定考号。 4、面试。根据民主推荐分数加上笔试分数(民主推荐分数×30%+笔试分数×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与选拔职位数额的比例为5:1。如末位有两名以上成绩相同者,同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设1个考场,由1个面试小组负责评分。 5、考察。面试成绩产生后,根据综合成绩(民主推荐分数×30%+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30%+任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数额的比例为3:1。如末位有两名以上成绩相同者,同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州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经州委讨论决定任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并根据所任职位情况,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为保证公开选拔人选的综合素质,州委常委会议讨论认为拟选拔的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两考一推”工作在州纪委、州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12380(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咨询电话:3222015(州“两考一推”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2009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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