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和《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15号)精神,通过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检查,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0年申请脱贫摘帽的紫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沿河县、榕江县、从江县、晴隆县、望谟县均符合国家贫困县退出程序和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受理电话: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0851-86833668;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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