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岑巩县委原书记杨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提拔调整干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并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程序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二次、黔东南州第十次、岑巩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伟简历 杨伟,男,苗族,1970年9月生,贵州台江人,大学文化程度,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贵州省黔东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9年7月至1995年5月,先后任贵州省台江县南宫乡政府办事员,台江县老屯乡团委书记,共青团台江县委秘书; 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共青团贵州省台江县委副书记; 1997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共青团贵州省台江县委书记; 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共青团贵州省台江县委正科级干部; 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任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党委书记(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在贵州省党校法律专业学习<函授本科>); 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任贵州省台江县副县长,台拱镇党委书记; 2003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贵州省台江县副县长; 2006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贵州省台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任贵州省台江县人大主任; 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贵州省锦屏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锦屏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贵州省锦屏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锦屏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2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贵州省锦屏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锦屏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2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贵州省岑巩县委书记、岑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锦屏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贵州省岑巩县委书记、岑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20年5月,免去贵州省岑巩县委书记、岑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
望谟人保财险:道路基金暖人心 救急扶危获
黔西南州文旅集团关于州政府办沙井街门面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