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仁市以实现河流“水清、岸绿、景美、河畅”为目标,以“减存量、控增量、兴产业、谋发展”为治河思路,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河流管理。 兴仁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30条,其中,实行五级“河长制”管理的省管河流3条,四级“河长制”管理的州管河流3条,三级“河长制”管理的市管河流12条,二级“河长制”管理的乡管河流12条。纳入“库长制”管理的水库有17座,其中,实行四级“库长制”管理的州管水库2座,三级“库长制”管理的市管水库15座。全市设总河长2人,副总河长3人,市级河长36人,乡级河长51人,村级河长122人。 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方向不偏。结合河流分布实际,兴仁市编制并印发了《兴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相继编制完成了兴仁市省、州、县、乡管河流水库“一河(库)一策方案”,细化河流水库的管理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及进度,有效指导河长制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积极推动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并认真填写巡河台账。积极制定并印发了《兴仁市河长巡河制度》,各级河长分别按照“省级河长半年一巡河,州级河长一季度一巡河、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河”的巡河频次开展巡河工作。自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均按巡河频次开展了巡河工作。 扎实推进河湖“四乱”清理工作。将“四乱”问题纳入河长巡河的重要内容,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年初以来,在巡河工作中发现“四乱”问题12起,处理完成12起,处理率100%。 形成河库污染治理常态。岸上岸下污染防治同步进行,岸下主要是对河岸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打捞。岸上管控工作,一是对工矿企业污水排放及废渣弃置进行严格管控,采用定时和不定时的方式对工矿企业进行排污督查,确保工矿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确保其产生的废渣进入指定弃渣场;二是针对生活污染直排污染问题,采取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方式解决,截至目前,该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8座,在建的污水处理厂7座,计划于今年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届时将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有效解决城镇污水直排问题;三是解决农村垃圾直接进入河道问题,采取在村组合理配置流动垃圾箱,按照“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垃圾处理,引导农户将垃圾投入指定垃圾箱,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由该市农业部门每年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控增计划,杜绝农户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对河道造成污染。 充分发挥生态治理优势,有效创造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理理念,该市自2018年以来,在流域管理范围内实施完成了水土保持治理项目9.3平方公里,同时对重要河流,采取生态河堤治理及建设沿河湿地公园等方式进行治理,如在大田河沿河建成的薏品田园湿地公园和鲤鱼坝滨河生态公园,有效推进了河流环境绿化、亮化、美化,同时也为当地居民打造了休闲娱乐场所。 (通讯员杨再昌杨启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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