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河(湖)长落实河(湖)长制的责任意识和依法依规管理保护河湖的能力与水平,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开展,11月1日至6日,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在浙江大学举办2020年贵州省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全省市(州)级河长、市(州)级河长办负责人、部分县(市、区)级河长共计71人参加培训。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副主任、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长楼锡锦出席开班式并致欢迎辞,省河湖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喻兴铸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 喻兴铸指出,举办本次培训班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能力、提前谋划“十四五”期间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和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喻兴铸要求,各级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科学编制新一轮“一河(湖)一策”方案,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压茬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抓好河湖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同时要对照2017年本级印发的工作方案中2020年各项指标及今年的年度工作细化方案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继续抓好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落实,提前谋划“十四五”期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结合实际推进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河湖划界工作,加强农村河湖管理、河湖采砂管理、江河源头和水涵养区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城镇和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等工作,并对学习纪律作了强调。 本次培训为期六天,授课专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解读、水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思考与浙江“五水共治”经验分享、河(湖)长制与乡村振兴、河湖执法监管与河(湖)长履职等内容进行培训。期间还组织全体学员到浙江安吉余村和桐庐环溪村、荻浦村,围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导下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与农村生活环境整治为教学主题进行了现场教学。 结业式上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别河市级河长刘静和贵阳市南明区政协副主席、南明河区级河长司艳作为学员代表做了发言,表示本次培训意义重大,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拓展了河(湖)长视野,增长了河湖管理保护业务知识,增强河(湖)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是查找出了存在的不足,在今后履职过程中,将结合河湖实际,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及河湖管护工作,推动贵州河湖面貌不断改善,水质持续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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