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金州·关注民生 服务电话:18985992826
金州在线 首页 全州资讯 社会万象 查看内容

村民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房 路政执法人员制止

2020-10-27 09:39| 发布者: 272794389| 查看: 95| 评论: 0|原作者: 程曦|来自: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刘德锦 记者 程曦)10月25日,安顺高管处平坝路政执法大队路政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沪昆高速k1898上行翏家湾村有村民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房屋。为保障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路政执法人员当即制止。

  村民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房屋

  在现场,路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测后告知当事人在此处建设房屋选址点在高速公路30米的控制区内,已违反《公路法》《公路保护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乱搭乱建,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路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传,其违法行为可能会引起周围群众效仿,如果当事人不自行拆除,将依法给予拆除。

  当时,该村民又吵又闹拒不改正,并向路政执法人员反映,有同村村民在原有房子的基础上加层,气氛地表示:“别人能建,为什么我不能建?”

  路政执法人员听闻后,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经路政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这一处民房屋在高速公路修建之前经存在,是先有房后才修路,所以该村民的房才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现因屋顶漏水在进行防漏处理,不是加层,并未违反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保持原貌的不得改扩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坝路政执法大队在向上级反映后,依法同意其可以进行防漏处理。

  路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之后,路政执法人员向反应该情况的当事人进一步做好解释工作。通过路政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宣讲,终于取得违建当事人理解及支持,制止了一起违法建筑行为,切实维护了高速公路路权不受侵犯。  

一审:朱若岚

二审:林萌

三审:王幸韬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