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高燕 陆文军 记者 徐昆)“得知花溪区不动产权登记站要为我们办证的消息,业主们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奔走相告,心中都满溢了甜甜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近日,等了八年终圆产权梦的花溪某小区92户业主代表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 ![]() 2012年始,李某洲等多位市民在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某小区房屋买卖合同,依约交付购房款并入住至今,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他们的房屋抵押至第三人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致使李某洲多位市民没有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经多次沟通未果后,李某洲等多位市民将房地产商上诉至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97案先后于2016年10月19日、10月20日、11月1日、11月8日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院立案。 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且以老年群体为主,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在2016至2018年间先后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承办法官高燕、魏彩霞团队认真核对每一份起诉书,每一份购房协议,逐人逐户收集证言、证词、证据。为确保办案质量,还特别邀请某高校经济法博士担任人民陪审员。 经审理,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判令被告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助业主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判决生效后,因被告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确认的期限内未履行协助义务,2019年7月,92户业主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向花溪不动产登记站发出协助通知书遭拒时,分管执行的王冰副院长亲自挂帅攻坚执行难点,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和花溪不动产登记站沟通对接,法理情理事理多角度切入,并阐明相关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引导抵押权人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问题。异议审查程序结束后,花溪不动产登记站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积极为92户业主办理了房屋不动产登记。至此,长达八年的“产权证”纠纷得以解决。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王幸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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