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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一男子因欠他人钱财被债主逮到,债主组织多人建起微信群排班,对这名欠债人实施非法拘禁20多天。日前,经法院审理,该案的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被控非法拘禁罪的文某,系赤水某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另一名被告人李某有犯罪前科。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该案的被害人张某,向李某等人借款8万元,一直未归还。后来,张某被李某等人逮住。 为逼迫张某还钱,李某将张某带至家中,并邀来张某的其他债主董某、王某等人,商量让张某还钱事宜。之后,各被告人又将张某带至赤水某茶楼,一次次催促张某还钱,但张某告知并无钱可还。 经商量,文某、李某等人决定,对张某实施“脚跟脚”的方式进行讨债。同时,各被告人还建立了微信群,以每人12小时为一班的方式排班跟着张某,并在酒店开房间看守张某。 后来,在轮到被告人文某、石某看守时,二人以每次200元的价格雇佣被告人叶某,帮其看守3次共计36小时。张某被拘禁20余天后,将对其实施看守的黄某(在逃)灌醉,趁机逃离。 法院审理查明,在看守、跟踪张某期间,上述被告人未殴打、侮辱张某,一直以脚跟脚、张某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的方式非法拘禁张某。 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结合各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文某等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7个月不等的刑期,被告人石某、叶某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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