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帮助工业企业渡过难关,修文县出台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推动工业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支撑保障。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对已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土地批而未供的工业企业,力争在2020年9月底前全部供地。对已履行招商引资协议,土地摘牌价高于协议约定价格的,企业缴清土地价款后2个月内,超过协议价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资金以兑现合同或产业扶持方式用于支持企业建设发展。 对新引进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按不高于20万元/亩价格供地。鼓励和支持新引进工业企业与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合作建设项目,平台公司将所属土地以评估价入股,项目投产后3年内国有平台公司不参与经营和分红。3年后可根据企业意愿按入股价收购平台公司所持股份或平台公司参与分红。 二、加大人才引进培训支持力度。对企业全职引进的省部级以上专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国技术能手”等高层次人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县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的,所缴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可支配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该高层次人才,在该县无房的优先保障公租房并给予租房补贴,在该县购买商品房的按备案价下浮5%以内优惠购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对企业职工通过培训取得国家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术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加大政策落地力度。及时拨付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资金;加快上专补助资金及县级匹配资金的拨付进度。从即日起,对争取到的上级专项资金,在指标文件下达后2个月内完成拨付工作。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每月召开一次政银企对接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和加大保单质押、生物资产、应收账款、机械设备、动产等融资方式。县财政2020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贴息标准按基准利率计算,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五、加大担保补贴力度。对县利民担保公司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融资担保费,县政府给予全额补贴。融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且发展潜力较好但无抵押物或反担保物的企业,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专题研究,县利民担保公司按会议纪要要求开展担保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县级担保公司的工作经费奖励。 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所缴税收高于上年度的,按其缴纳的新增税收县级留存可支配部分的10%奖励给企业,单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年缴税收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副总(含副总)以上高管在该县所缴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全额奖励高管提升管理水平。 七、加大市场拓展支持力度。2020年内建成以工业产品为主的产品展示中心,由行业部门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产销对接会。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走出去”“请进来”,对工业企业参加产销对接会、交易会所产生的展位费给予50%补贴,单户企业不超过20万元。 八、加大生产要素保障。由经开区和工信局牵头,每月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在水、电、路、气、污水处理、通讯、用工等生产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收集逐一研究,“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逐步推动解决。接到企业反映问题后,要在10天内商议给出解决办法。 九、加快手续办理力度。开通工业企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全项办理的,由分管副县长专题研究后,“一企一策”,按“容缺办理”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对因历史原因办公楼及厂房已建成,至今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企业获得土地证或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安全评估和质量鉴定合格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意见到不动产中心,予以办理。 十、加快推进企业入规入统。支持企业快速投产达产,对新建企业当年9月底前上规入统的,每户奖励20万元。成长性企业第4季度上规入统的,每户奖励15万元。 该措施试行一年,各项扶持措施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单位,细化实施细则也将于近期及时发布。本措施与国家、省、市同类的措施,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文件实施中的问题,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项措施对应的牵头单位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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