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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人行道罚5元!今年来4807名行人被处罚

2020-8-4 12:19| 发布者: 272794389| 查看: 10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彭典 杨昌鼎|来自: 多彩贵州网

原标题:不走人行道罚款5元!今年来4807名行人在贵阳云岩区被处罚

  多彩贵州网(记者 彭典 杨昌鼎)8月3日,贵阳一男子在微信群晒出罚单称,自己在尚礼西路与尚合路交叉口过马路时,闯红灯未走人行道,被罚款5元。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了解到,截至7月底,该分局对行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情况,共处罚4807起。

  

市民晒出的罚单

  《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违反该规定的,警方可以对其处罚款5元。

  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了解到,较为常见的行人交通违法有: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除最后一条处罚10元外,其余均处罚5元。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民警叶兴高告诉记者,该分局今年已处罚多起不走人行道事件。截至目前,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处罚281起;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处罚2576起;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处罚4807起;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处罚38起。

  收到处决书后,市民需在15日内到贵州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贵阳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或在支付宝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编辑:朱若岚

  编审:林萌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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