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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调整公积金政策让利企业职工

2020-6-4 09:09| 发布者: 272794389| 查看: 499| 评论: 0|原作者: 六弦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形势,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调整政策,支持住房消费,缓解职工压力,助力复工复产。截至5月底,74家企业4769名职工缓缴公积金855.58万元,422户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413.96万元用于支付房租。

  年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财政局、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贷款职工可申请延后还款,租房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并大力推行非接触、不见面办理模式,最大限度服务缴存企业和职工。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黔西南州促进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工作措施》要求,州住建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扩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进一步应对疫情对我州房地产业的冲击,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将公积金贷款延后还款期限,从6月底延长至12月底。

  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月还款日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可申请延后还款,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已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例提供医院证明,接受隔离或医学观察的提供社区证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提供工作安排证明,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提供单位证明或银行流水。受疫情影响的租房职工提供无房证明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月限额1000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王正江  刘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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