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判被告人杨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
该案经过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加入以何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多次实施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平坝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杨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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