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楼上邻居忘了关水龙头,水漫金山导致楼下房屋受损。不过,由于事发疫情防控期间,在乡下过年的楼下主人直到3月1日返回才发现。经过法院调解,楼上邻居赔偿2000元双方言和。 3月1日,家住绥阳县城某小区的胡某,从绥阳县蒲场老家返回时发现,自家房屋天花板、墙面多处有污渍,疑被水浸过。由于怀疑是楼上邻居童某家漏水所致,胡某找邻居理论。不过,双方因赔偿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发生争吵,经协商无果,胡某向法院起诉。 3月6日,绥阳县法院民庭受理后,在开庭前联系原、被告双方,一同前往胡某家中查看受损情况,并了解来龙去脉。 原来,1月21日,童某因忘记关家中水龙头,导致大面积积水并渗至楼下邻居胡某家中。事发当天,胡某一家人已回到绥阳蒲场老家过年,并未发现。春节后因新冠肺炎形势严峻,县政府加强管控,胡某及家人一直住在蒲场老家未归,直到3月1日回家才发现。 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法官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本着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的思想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童某承诺赔偿原告胡某2000元,胡某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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