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新时期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兴义市退役军人局全面深化改革,积极狠抓落实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优抚经费及时发放。2019年按标准发放在乡复员军人140人定期生活补助342.574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12人定期生活补助223.9225万元;参战退役人员1662人生活补助991.2万元;伤残人员303人伤残抚恤金565.3641万元;“三属”37人抚恤金68.60765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196人生活补助168.87555万元;部分烈士子女42人定期生活补助18.348万元;发放247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30.1567万元。累计发放兑现各项抚恤定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109.0485万元。 二是妥善解决优抚对象困难。认真落实复员退伍军人帮扶工作措施,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分别给予59名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到外地祭扫烈士墓费用补助21.9548万元。 三是落实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划拨资金8.99051万元为40名在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帮助3181名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参合补助70.026万元;实行优抚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 给予优抚对象1211人次“一站式”优抚医疗补助94.778171万元;给予复员退伍军人医疗优惠减免,市人民医院减免20名复员退伍军人手术费、检查费、床位费自付部分的50%,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给予市人民医院减免费用补助0.512667万元。 四是伤残评定上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审核上报评残、提高残疾等级等材料15件,其中新评定残疾等级1件、审核《残疾军人证》11件、补评残疾等级1件、补发《残疾军人证》2件。 五是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截止2019年10月共接收退役士兵227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92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35人。为12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55.348万元。 市退役军人局全面创新改革工作,坚持抚恤优待本质属性,按照贡献与待遇匹配、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完善体现褒扬的优抚制度,建立统筹平衡的待遇保障标准,健全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创新待遇保障举措,统一制发优待证,研究制定优待目录清单。建立兜底保障的困难援助机制,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在享受社会保障基础上,依据困难程度区分层次进行帮扶援助,使其得到更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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