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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遵义市正安县交警部门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驾校教练。 当天凌晨,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辖区207省道土坪镇路段查车时,发现一辆教练车走走停停,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随后,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民警正准备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闻到车内飘出一股酒味,驾驶员满脸通红,疑似酒后驾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查,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司机吴某称,当晚他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点酒,以为没得事于是驾驶教练车准备回驾校。平时他也常教导学员喝酒以后千万不要开车,然而自己却一时糊涂酒后驾驶。 根据法律规定,吴某将面临罚款5000元、15天以下行拘、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石丽玲 黄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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