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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丁明宏 杨家乾 本网记者 陈嘉新)驾驶摩托车与突然变道的电瓶车相撞后,本应由电瓶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可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弃客并驾车逃逸”,却让自己背上了“全责”的锅。8月15日,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 电瓶车撞上摩托 逃逸司机当天被抓 7月7日下午4点20分左右,镇宁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镇宁县玉京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时,一名腿部受伤、鼻子流血的老人正瘫坐在地上,身旁两名女子正在为其擦拭鼻血。“我马上联系医务人员,麻烦你们先看着老人。”见老人无法站立,民警果断拨打了120。 事发现场 约半小时后,通过现场勘验和走访,民警厘清了本次事故的发生经过:一辆电瓶车在行驶中变道后与对向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之后,摩托车驾驶员独自驾车离开,电瓶车上的两人受轻伤,摩托车上的老人受伤严重。 调查过程中,电瓶车车主告诉民警:“当时我们骑着电瓶车准备上街去,骑到玉京山路下坡处一家具加工房附近时,突然发现路边水管爆裂,为躲避地面积水和水管喷水,下意识变道以致发生车祸,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说是我们的责任,与他无关,便自行驾车离开了”。 被撞的电动车 随后,民警查询车牌,联系到了摩托车原车主王先生,并通过二手车行的的购车协议于事发当天下午找到了摩托车司机陈某。 民警人性执法 他却想当“老赖” 经调查,摩托车司机陈某,今年41岁,普定县白岩镇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陈某交代,“今年5月底,我在二手车行买了辆二手车跑起了摩的。7月7日当天,我带着老大娘来到玉京山路爬坡处,对面一辆电瓶车突然变道过来,来不及避让就发生相撞事故。”随后,在害怕承担责任的同时,因担无照驾驶被拘留,陈某将受伤的老大娘留下便独自驾车离开了现场。 考虑到陈某的实际困难和受害人家属的意见,交警暂时没有对陈某进行行政拘留,而是让其在外面继续打工挣钱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经医院检查,老人右腿髌骨骨折,头部有脑震荡,目前已经花去一万多元医疗费用,相关治疗还在进行当中。陈某最开始时交了1000元的医疗费用,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交,也不到医院照顾受害人。8月10日,我们接到受害人家属的电话后便督促陈某安排好家中孩子。8月13日,我们将陈某送进了镇宁自治县行政拘留所。”民警告诉记者。 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因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目前,交警已对其处于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1200元的处罚,此外,陈某还将面临赔偿受害人相关医疗费用的法律后果。 编辑:刘竹寒 编审:赵兴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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