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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门面招租公告

2019-10-31 11:03| 发布者: 六弦| 查看: 964| 评论: 0|来自: 兴义之窗
摘要: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兴义市盘江东路12号(即原公司一粮店)门面公开招租信息发布,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兴义市盘江东路12号(即原公司一粮店)门面公开招租信息发布,向全社会公开招租,有意竞租方请实地查看标的。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竞价方式为传统竞价方式。

  (四)意向竞租方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须作出大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若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竞租方报名的,其中一名作出报价即可,也可同时做出报价,都不作出报价的,出租方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方)。

  (五)本次及交易活动将在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进行,意向竞租方除遵守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外,还须遵守相关的交易规则。

  四、标的展示:该门面位于兴义市盘江东路12号第八号门面(原公司一粮店金三角旁边),面积约13㎡。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和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五、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09:00至2019年11月8日 下午17:00截止。

  六、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流标处理。

  (六)意向竞租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至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报名保证金缴纳: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

  收款单位: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 工行兴义城区支行

  汇款账号:2409010709200013339

  七、交易时间:2019年11月11日 (星期一)下午:15时00分

  交易地点: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第一年门面租金为竞租中标价或协议出租价,从第二年起根据租用年限、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注:门面租金含门面租赁税)。租赁期限满后、由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重新拟定招租方案进行公开招租。

  (二)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将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我公司办理缴纳门面租金,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

  (三)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四)中标人的报名保证金可冲抵门面租金,如若不中标3日内退还。

  十、约定条件:

  (一)该门面以现状出租,我公司不对门面及房屋进行装修、整理等工作以后再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门面及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门面及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门面及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门面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用于从事娱乐、餐饮、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门面相关设施完好。

  (六)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租赁期间,承租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门面及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门面及房屋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门面及房屋使用租金。

  (八)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门面及房屋使用剩余租金,不再另外补偿。

  (十)中标人在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我公司交门面租金的 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门面合同保证金。赁期限满,经我公司验收,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门面及房屋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门面及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1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10%。

  (十二)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联 系 人:田先生18908597499   李先生13985950897

  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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