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望谟至安龙段工程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望谟至安龙段工程
(2)建设单位:贵州西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黔西南州望谟县、册亨县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投资:74.3亿元
(6)国民经济行业类型:[E4812]公路工程建筑
(7)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望安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658km,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1.5m,分离式路基宽11.25m,双向四车道。桥梁19081.75m/64座,涵洞2593.81m/65道,隧道18477.5m/14座,互通式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11处,人行天桥2座。沿线共设置2处服务区,5处收费站。
二、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服务区、收费站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
2、废水:主要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雨季桥面径流。
3、噪声:主要是公路上机动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是服务区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营运期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在隧道出、入口周围多种植乔、灌木(如玉兰、杜鹃、小叶女贞、夹竹桃等),树种宜选择吸烟滞尘植物,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公路粉尘,又可以增加隧道口的景观协调性。但由于路线较长,沿线区域地理特征变化大,建议在实际选用植物中应结合当地特点确定。
服务区和收费站食堂增设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其最低去除效率应达到75%的基本要求,同时油烟的排放浓度要求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经处理达标后的油烟引致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册亨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改良型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册亨县城市政污水管网;其余收费站和服务区经设置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外排;各跨河桥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管网和沉淀池,雨季桥面径流经沉淀后达标排放,不直接排入河流。
3、噪声:营运期在敏感点一侧公路设置隔声屏障或隔声窗,确保公路噪声不对沿线敏感点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各收费站、服务区设置大型生活垃圾箱及若干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联系方法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西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瑞金大道铭都公寓
联系人:陈志勇 电话:13885193240
(2)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朱工 电话:028-83395555
邮箱:61590711@qq.com
贵州西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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