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抚州6月21日消息(记者谢元森 通讯员胡刚葵 汤如平)日前,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俞某犯滥伐林木罪被东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2014年上半年,犯罪嫌疑人俞某以10500元的价格购得东乡区黎圩镇王某等人承包的荷塘下山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黄某、张某等人,将该山场上的林木砍伐并卖给他人。经东乡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现场勘验,造成滥伐林木总蓄积132.7立方米。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俞某在逃,2014年12月23日,东乡区森林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俞某进行网上追逃,2016年12月21日,犯罪嫌疑人俞某在福建省石狮市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俞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且数量巨大。2017年6月19日,东乡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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