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财险兴义支公司房屋出租公告 按照上级公司对相关闲置资产管理要求,对我公司相关房屋公开出租。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义支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介: 1、兴义市西湖路2号办公大楼5层,面积183㎡; 2、兴义市西湖路2号后楼培训中心1、4、5层,每层面积182.21㎡,合计546.64㎡; 二、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改变原用途,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三、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原房屋的结构。 (四)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7年4月5日8:00起至2017年7月30日17:00止。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1、意向承租人超过3人的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达不到3人的采取谈判方式协商。 六、意向承租人申请报名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附后); 七、报名联系人 中国人保财险兴义支公司,地址:兴义市瑞金路55号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30日17:00止。 联系人:罗章瑜 电话:0859-8700092 中国人保财险兴义支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兴仁支公司房屋出租公告 按照上级公司对相关闲置资产管理要求,对我公司相关房屋公开出租。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介: 1、兴仁县城环城北路中医院对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办公大楼2、4层,面积共169.36㎡; 二、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改变原用途,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三、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原房屋的结构。 (四)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7年4月5日8:00起至2017年7月30日17:00止。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1、意向承租人超过3人的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达不到3人的采取谈判方式协商。 六、意向承租人申请报名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附后); 七、报名联系人 中国人保财险兴仁支公司,地址:兴仁县振兴大道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30日17:00止。 联系人:彭树兰 电话:0859-6217496 中国人保财险兴仁支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册亨支公司房屋出租公告 按照上级公司对相关闲置资产管理要求,对我公司相关房屋公开出租。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册亨支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介: 1、册亨市者楼镇顺城路8号办公大楼2、5、6、7层,面积458.52㎡; 二、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改变原用途,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三、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原房屋的结构。 (四)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7年4月5日8:00起至2017年7月30日17:00止。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1、意向承租人超过3人的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达不到3人的采取谈判方式协商。 六、意向承租人申请报名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附后); 七、报名联系人 中国人保财险册亨支公司,地址:册亨者楼镇顺城路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30日17:00止。 联系人:陈玉雪 电话:0859-4213020 中国人保财险册亨支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安龙支公司房屋出租公告 按照上级公司对相关闲置资产管理要求,对我公司相关房屋公开出租。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龙支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介: 1、安龙县新安镇顺城街92号办公大楼2、4层,面积211.68㎡; 二、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改变原用途,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三、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原房屋的结构。 (四)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7年4月5日8:00起至2017年7月30日17:00止。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1、意向承租人超过3人的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达不到3人的采取谈判方式协商。 六、意向承租人申请报名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附后); 七、报名联系人 中国人保财险安龙支公司,地址:安龙县西龙路88号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30日17:00止。 联系人:王萍 电话:0859-5212358 中国人保财险安龙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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