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财考[2015]1号)的通知规定,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的《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综合阶段的考试报名简章》。现将有关黔西南州报名事项规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cpaexam.g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或登录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gicpa.org)点击首页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填写报名信息、交费和资格审核三个环节。 黔西南州报名审核地点:黔西南州政府大院内州财政局三楼会计科。电话:0859--3225768 (一)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晚上20:00),直接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注册、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二)交费 1.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 2.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应当交纳每科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3.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以及以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照片、职称证明书或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地指定的地点(详见备注说明: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确定审核)进行确认后,再完成交费。 4. 报名人员报名程序完后,按照贵州省省物价局(黔价费[2013]69号)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费90元, 5. 报名人员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 (三)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将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自动提取。 2.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编号,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报名资格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款。 4.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非首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完成后查询,首次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21日后查询。 5.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报名程序的报名人员,可向报名所在地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851-86857604、86827126)。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考试(2015年度)》予以确定。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1.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2.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选择考试方式,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考区选择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3.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中注协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纸笔综合阶段考试和专业阶段考试的考区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4.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自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5年8月29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5年10月17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5年10月18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2.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贵阳市,黔西南州考生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贵阳市。 七、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和相关注意事项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10日至26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1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以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2.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如果报名人员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报名人员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010-88250110或咨询省考办0851-86827126、86857604在工作日内08:30-17:30)。 备注说明:贵州省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设置6个考区,贵阳市、遵义、六盘水、黔南、黔东南,毕节。请报名人员在网报系统中自愿选择考区报名考试。 黔西南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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