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411】32号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根据州国资【2014】83号《州国资局关于对黔西南州盘江水运开发总公司土地公开挂牌转让事宜的函》和州交办【2014】54号《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州盘江水运开发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土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的通知》。现委托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州盘江水运开发总公司土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信息进行转让,有意竞买方请实地查看情况,具体转让事宜如下: 一、批准文件:州国资【2014】83号 二、转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转让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交易会议时,无意向受让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业主方代表和意向受让方商议、洽谈进行协议转让,协议价以起始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争。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标的基本情况: 该宗土地位于兴义市桔山新区瑞丰四街9号,使用面积170.17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使用年限:2047年8月止,起始价:45.15万元,增加幅度:1000元或以上倍数(一次最高10倍),竞价保证金5万元。每位报名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须以起始价报价竞买。 五、标的踏勘及联系方式: 踏勘时间:2014年11月13 日至2014年12月11日下午17时止 联系地址:兴义市神奇东路 联 系 人:毛 勇(州盘江水运开发总公司) 联系电话:13985398913 六、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2月11日 下午17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一)报名时,意向受让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和信息服务费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信息服务费100元。(该费用不退还) (二)竞价保证金于2014年12月11日 下午16时30分到账有效。 七、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单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开户银行信誉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5、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单位和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有效,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自然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2、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八、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2日 上午:10时00分 九、转让标的有关事宜: 1、转让产生的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由业主方负责缴纳,所属税费含在成交金额中。 2、转让产生的契税和相应比例的印花税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缴纳的和支付的税、费不含在成交金额中,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上缴。 3、该宗土地无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由中标人自行办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州盘江水运开发总公司不承担办理规划许可证的义务。 4、转让方须配合受让方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5、交易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以成交价款向双方各收取50%,同时与成交价款一并缴纳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意向买受方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7、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条款为准。 十、支付方式: 1、竞买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次日计算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转让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抵顶成交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退还。若五个工作日内未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产权作流标处理。 2、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州交易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到州交易中心办理《竞价转让成功确认书》或《协议转让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7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同时中标人须提交一份《产权转让合同》原件到州交易中心备案。拒不提交备案或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或自动放弃,按照黔西南州盘江水运开发总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参与但未竞争成功的意向买受人,在开标结束后次日计算五个工作日内到州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联系部门:土地和矿业权交易部 产权交易部 联 系 人:熊隆平 张锐思(州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59-3121046 0859-3121710 十二、公告发布网站:(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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