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兴仁县潘家庄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自5月份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2014年民生特派工作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镇党委支持民生特派工作。以成立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为契机,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镇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民生特派员主要从事纪检监察和民生特派工作,确保镇纪检干部和民生特派员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二是大力推进民生特派组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民生特派组成立的机会、配齐配强镇民生特派员,配全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三是支持纪委、民生特派组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查处,敢于亮剑,通过诫勉谈话、干部召回、责任追究等方式,2014年度以来,给予单位诫勉谈话3个,个人诫勉谈话4人/次,召回干部集中教育3人、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已立案正在查处两件、涉及两人,共收缴和退回涉农资金16.2万元,在案件查处中共涉及5人、其中涉及民生项目资金4人。四是镇民生特派组找准工作定位,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镇民生特派工作。主要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农村危房改造、低保评议、涉农资金发放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潘家庄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通过对涉农资金的监督和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为该镇涉农资金保驾护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涉农资金案件的查处中坚持打早打小,事前预防、露头就打等,有效防止了重大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讯员 龚詹伦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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