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2014年9月21日,普安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一辆无牌摩托车在江西坡信用社门口撞倒一名四岁的孩童,伤势严重,请交警人员快来处理,骑摩托车的是一名只有十五六岁的小伙子。 接报后,该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带领3名协警赶到现场,没有看到肇事驾驶员和伤者,只看到现场肇事摩托车斜直在道路中央,摩托车左前轮下有燃油往外泄露,左侧保险杠、踏板、手把均有搓痕,地面有20厘米白色划痕,受伤的孩童在家属陪护下送往该县人民医院救治。 经事故民警了解,驾驶人名叫龙玉朝,男,16岁,普安县普天中学初二学生,户籍所在地:贵州省普安县高棉乡许打村记腰组人,后迁移到普安县江西坡镇东南村上下南坡组居住,下午15时45分,龙玉朝驾驶无牌豪爵二轮摩托车从家里出发,沿国道320线往普安县城方向行驶,准备去普天中学读书,当行驶到江西坡街上(信用社门口)时,恰巧遇到一名4岁大的孩童横穿马路,由于车速太快,停不下来,就撞倒了孩童。 事故发生后,孩童的父母立即将受伤的孩童送往医院。经检查,孩童伤于头部,卢内出血,耳朵、口鼻均有鲜血流出,伤势非常严重。肇事者父母闻讯赶到医院,看到孩童的伤势和医院诊断结果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想到大笔的医疗费用,不仅悔不当初不该买摩托车,但事实已然定局,还是要把单买了。 因此,普安交警提示,不得将车交给未成年人和无证者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买单者还是父母和车主。(通讯员 何祥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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