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之窗讯 根据省、州、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及《黔西南州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我局于2014年9月15日开始,由县司法局副局长黄俊同志、县司法局纪检组长廖霞同志带队前往我县18个乡镇司法所检查其工作情况,同时向乡镇党委政府了解司法助理员的履职情况和在岗情况,进一步落实司法助理员双重管理原则。 9月15-17日,检查组先后到我县石屯镇、新屯镇、蔗香镇和油迈乡等7个乡镇对司法所进行暗访,了解司法助理员在岗情况和履职情况,督查司法助理员的工作作风及纪律作风是否有所转变;并检查该乡镇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托管、漏管现象和“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情况,对卷宗存在不规范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 通过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及检查,社区矫正人员不存在托管、漏管现象,但部分卷宗未按要求进行规定,已限期于9月底之前完善,并交于县司法局业务对口科室检查。(通讯员 陈界春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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